招标编号:2024DPCG-102
各(潜在)投标单位: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下属澧县新鹏第二阶段厂房拆除后重建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澧县新鹏第二阶段厂房拆除后重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新鹏陶瓷厂区内
四、承包内容:
包括:料仓1工程(16569.20方)、料仓2工程(22754.99方)、球磨污水池改扩建工程(200方)、加工车间工程(2034.61方)、成品仓库工程(5330方)、各雨棚重建工程(10930方)、成型车间排水改造工程、消防及照明工程、成型车间各屋面修缮工程(11500方),共计9个工程,投标方可同时投多个工程。
五、供应商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需成立满3年
(二)资质要求:
1、澧县新鹏陶瓷料仓1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澧县新鹏陶瓷料仓2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澧县新鹏陶瓷球磨污水池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或水利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4、澧县新鹏陶瓷加工车间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澧县新鹏陶瓷成品仓库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澧县新鹏陶瓷各雨棚重建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2024年澧县新鹏陶瓷一期成型车间排水改造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澧县新鹏陶瓷消防及照明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澧县新鹏陶瓷成型车间各屋面修缮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1、2、4、5、8项目需满足当地报建备案要求。
六、工期要求:依项目不同,分别约定如下:
1、澧县新鹏陶瓷料仓1工程,工期:65日历天(含雨天)。
2、澧县新鹏陶瓷料仓2工程,工期:65日历天(含雨天)。
3、澧县新鹏陶瓷球磨污水池改扩建工程,工期:45日历天(含雨天)。
4、澧县新鹏陶瓷加工车间工程,工期:65日历天(含雨天)。
5、澧县新鹏陶瓷成品仓库工程,工期:65日历天(含雨天)。
6、澧县新鹏陶瓷各雨棚重建工程,工期:65日天天(含雨天)。
7、2024年澧县新鹏陶瓷一期成型车间排水改造工程,工期:55日历天(含雨天)。
8、澧县新鹏陶瓷消防及照明工程,工期:45日历天(含雨天)。
9、澧县新鹏陶瓷成型车间各屋面修缮工程,工期:50日历天(含雨天)。
如果一家供应商中标多个项目,施工总工期不累加。自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为止。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
(1)澧县新鹏陶瓷料仓1工程:¥30万。
(2)澧县新鹏陶瓷料仓2工程:¥45万。
(3)澧县新鹏陶瓷球磨污水池改扩建工程:¥2万。
(4)澧县新鹏陶瓷加工车间工程:¥8万。
(5)澧县新鹏陶瓷成品仓库工程:¥15万。
(6)澧县新鹏陶瓷各雨棚重建工程:¥15万。
(7)2024年澧县新鹏陶瓷一期成型车间排水改造工程:¥8万。
(8)澧县新鹏陶瓷消防及照明工程:¥2万。
(9)澧县新鹏陶瓷成型车间各屋面修缮工程:¥10万。
如投标多个项目,按对应项目保证金累加总额缴纳,如累加总额超100万,则按100万缴纳,未超100万,则按实际累加总额缴纳。
2、可通过银行转帐、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若投标方与建设单位有业务往来,且应付款项金额超出投标保证金的2倍以上,投标人可用其作担保抵押,需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等形式免于缴纳。
3、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发出感谢函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违反招投标规则);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且不低于我司向政府缴纳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以高者为准)。转化后仍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补交,中标人对此不持异议。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提交工人工资结清承诺函后60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在无违反合同条款)。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投标单位及个人列入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2、发现有串标、围标行为的。
3、向招标方人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九、文件提交:
1、承接本项目有效资质文件;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见第4页);
3、提交三证合一证件副本,开户许可证等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注:与招标联系人获取投标相关附件;如招标方需要,投标方需提供上述原件核验。
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hedongm@dongpeng.net,招标联系人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到委托书上的指定人邮箱。
招标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13715470276/0757-82666307
十、投标报名及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24:00前,逾期送达,我司有权作废。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东鹏控股官网:https://www.dongpeng.ne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众陶联官网:https://www.ucacc.com。
东鹏控股集采中心
日期: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