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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东鹏三期室外道路项目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2024-01-25

招标编号:2024DPCG-09

各(潜在)投标单位: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重庆市东鹏三期室外道路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东鹏三期室外道路项目

二、建设单位:重庆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三教工业园

四、承包内容:

主要是对重庆市东鹏三期室外道路项目进行施工。主要包括:8-2#楼西边9米宽,南边10米宽、11#楼西边及东边增加7米宽道路;机制青条石;雨水管网及排水沟及围墙等。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当地报建备案要求。

六、工期要求5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自我司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为止。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5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可通过银行转帐、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若投标方与建设单位有业务往来,且应付款项金额超出投标保证金的2倍以上,投标人可用其作担保抵押,需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等形式免于缴纳。

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发出感谢函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违反招投标规则);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且不低于我司向政府缴纳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以高者为准)。转化后仍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补交,中标人对此不持异议,其中银行保函需将原件提供至招标方。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提交工人工资结清承诺函后60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在无违反合同条款)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投标单位及个人列入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2、发现有串标、围标行为的。

3、向招标方人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文件提交

1、承接本项目有效资质文件;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模板见第3页);

3、提交三证合一证件副本,开户许可证等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注:与招标联系人获取投标相关附件;如招标方需要,投标方需提供上述原件核验

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hedongm@dongpeng.net,招标联系人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到委托书上的指定人邮箱。

招标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13715470276/0757-82669565

十、投标报名及报价截止时间:202422024:00

、招标公告发布:东鹏集团官网:https://www.dongpeng.ne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众陶联官网:https://www.ucacc.com。



                                                             东鹏控股集团采购部

                                                               日期: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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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1: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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